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

  • 日期:2024-05-07 14:52




             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

    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是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健康局属下公立医院,建于 1999年,座落在千年古郡、岭南文化名城南海。医院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工作方针,致力为妇女儿童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中西医的医疗健康服务。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医院成为一所有中医特色、具有妇产儿区域龙头优势的集保健、医疗、预防、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高层次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南海区公立医院编制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医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8.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任职条件
见附件1:2024年南海区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第一批)。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公告发布的3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及联系人: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把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2486799@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名称”,例:张三+麻醉科学科专家;并提供的材料需为彩色PDF扫描件(每一种证件扫描一个文档),并按相关证件类型命名文件名(例:张三身份证)。咨询电话:0757-86229169,联系人:郭老师。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及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工作证明、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的关键信息页即可)
4.其它重要业绩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上述报名材料须于报名当天前取得。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我院的将以最后一次报名记录为准。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2024年5月20日16:30前完成资格初审,我单位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考核及资格复核
本次招聘为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业务考核由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考试组织实施中,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一)考核内容和形式
业务考核测评业务能力和专业操作能力等,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估等,业务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时间、地点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业务考核成绩将在业务考核全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二)资格复核
业务考核期间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个人征信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应聘人员参与考核的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医院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医院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接收和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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